根据《关于2023年4月漳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考生体检前,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女性怀孕的考生请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医院出具的怀孕医学证明于体检开始前到招录单位申请延缓体检,申请延缓体检的考生由招录单位另行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女性怀孕除外)必须在当天上午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参加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考生在体检、复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管理,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应安排当场复检,须当场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考生或招聘单位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应全程服从带队人员安排,6.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注意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积极配合招录单位做好体检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