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政法〔2023〕2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首批山东省工业遗产申报认定工作,核心物项为代表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非物质遗存包括生产工艺、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二)在中国、山东历史或行业历史上有标志性意义,对世界、中国或山东历史有重要影响,与中国、山东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反映某行业、地域或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六)已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三、申报和认定程序由遗产所有权人提出申请,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后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四、有关要求(一)各申报单位报请项目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7月28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附件:1.山东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2.山东省工业遗产申请书联系人:朱喆电话:0531-51782599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邮寄请发EMS),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