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军人才组1.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人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注册创办的公司应在1年以上3年以下,2.创客领军人才:申报人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注册创办的公司应在1年以内,3.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人来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作应在1年以内,4.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申报人来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作应在1年以内,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人注册创办企业时间应在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之间,创客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人注册创办企业时间应在2022年6月及以后,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人来天津市滨海新区时间应在2022年4月1日之后,人才在报名时应尚未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注册创办企业或注册创办企业不满1年,每名申报人只能对领军人才组或青年创客组择一申报,成长符合条件后可继续申报领军人才组,每名申报人只能对领军人才组或青年创客组择一申报,成长符合条件后可继续申报领军人才组,奖项设置(一)领军人才组1.对入选的创业领军人才和创客领军人才,2.对入选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其中创客领军人才领取经费资助时需满足创业领军人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