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二、申报条件申报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原则上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2.科研人员不少于50人,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在“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进行在线申报,由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填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本次新型研发机构在线申报的截止时间为8月4日,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区、县(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18日,四、有关要求1.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采取“择优认定”的原则,2.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3.已列入市级培育的新型研发机构,五、联系方式(一)网上注册与技术咨询浙江省政务服务网:0571-88808880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0571-87054113(二)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创新促进处:88150569附件:市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名单绍兴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6日附件市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名单序号机构名称属地列入时间1中纺院(浙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越城区2022年2科大绍兴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柯桥区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