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鼓励创新主体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合法维权行动,我局于近期组织2023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补助申报工作,(二)专利、地理标志侵权纠纷案件结案且未再次提起诉讼请求以及未获得过资助的胜诉生效案件当事人,二、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三、申报方式通过登录厦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网站在线业务——维权援助模块进行网上申报,四、申报材料要求网上申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资助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系统操作提示填报相应内容和上传下列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的扫描资料:(一)《厦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补助申请表》,五、补助标准根据《办法》第三章第八条的规定:专利、地理标志侵权纠纷案件在境内维权成功的,对每个案件的实际发生费用给予50%的维权资助,同一当事人每年资助总金额最高50万元,专利、地理标志侵权纠纷案件在境外维权成功的,对每个案件的实际发生费用给予50%的维权资助,同一当事人每年资助总金额最高100万元,如果涉案专利或者地理标志已经获得知识产权保险赔付的不再予以资助,附件:1.厦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补助申请表2.信用承诺书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023年7月6日(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处徐卫忠电话:5327607吴云玲电话:5077162)附件下载:·附件_厦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补助申请表.doc·附件_信用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