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达标车辆参数配置核查工作,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要求,我局拟委托本市符合相关条件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2023年市本级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和在用客车类型等级审验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机动检验检测机构可向我局提出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委托事项(一)通过市级交通运输部门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需开展达标车辆核查工作,(二)通过市级交通运输部门申请的在用客车类型等级审验工作,二、适用车辆范围全市三类及以上客运班车、包车、危货车以及浈、武江区四类客运班车、普货车辆达标车辆核查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审验,三、申请条件(一)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质认定证书,并已完成省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联网对接,(二)建立规范合理的达标车辆核查和在用客车类型等级审验工作规程,车辆核查和审验工位已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相关视频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五、相关要求(一)受委托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应按《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及客车类型等级审验工作要求,(二)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或拒不配合监督检查行为的,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