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等文件精神,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吸纳23名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现拟分别给予企业23000元、每名高校毕业生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共计46000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4日,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18-5292252、0718-5282607,附件:鹤峰县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