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阳江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申请中广核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项目用海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特此公示,项目名称:中广核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项目项目位置:阳江市南鹏岛南侧海域申请用海单位:中广核阳江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用海变更情况:用海类型为电力工业用海,用海面积由原批准的571.1796公顷变更为545.3216公顷,其中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88.9052公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面积456.4164公顷,申请用海期限22年,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地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