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经信人教便〔2023〕19号各县(市、区)经信(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相关单位: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我局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对象(一)专业范围:机电、能源、轻纺、材料、石化、信息、安全等7个专业,(二)申报对象:全市所有(不含义乌市、东阳市)的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二、申报评审条件(一)机电、能源等专业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等条件按《金华市工程技术评价条件(试行)》(金市职改办字〔2017〕10号)执行,三、申报程序(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全省统一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http://zcps.rlsbt.zj.gov.cn)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二)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报送金华市工业和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四)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申报人需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破格申报对象必须是本单位近三年来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三)用人单位要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建设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四)申报人员在用人单位审核完成、评委会评审资格审查通过后,七、申报推荐时间及联系方式(一)申报截止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30日金经信人教便〔2023〕19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