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八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2022〕11号)中的《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我局初审,现拟对符合当年新认定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企业给予奖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7月6日至7月12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单位:嵊州市发改局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575-83793619序号单位名称项目拟补助金额(万元)1浙江湃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00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7月6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