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3年度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工作,经市级(含)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必须参与运营评价,鼓励符合江门市《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江科〔2021〕132号)要求且已报送2022年度火炬年报统计数据的孵化载体参与运营评价,二、评价结果及说明(一)运营评价依据《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二)运营评价为D级或不参评的单位,申报单位按通知规定登录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tpro.jiangmen.cn/),提交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审核后,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在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账号的权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汇总表,项目提交经所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形式审查通过后,四、申报时间(一)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7月28日17:00,(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推荐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3日17:00,(三)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8月16日17:00,附件:1.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指标体系2.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申请书3.2023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推荐汇总表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