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我省企业在装备制造重点领域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动首台(套)装备产品推广应用,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工作,(三)申报产品符合《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4),(五)企业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申报的首台(套)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二、申报材料(一)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请报告书(见附件1),(二)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三)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请材料承诺书(见附件3),(五)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荐证明书,(六)申请认定产品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和自主品牌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三、申报程序及要求(一)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联系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0371—6550991165509864省财政厅企业处0371—65808060附件:1.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请报告书2.河南省大数据优秀产品(服务)申报书3.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请材料承诺书4.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