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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重点监管事项“综合查一次”涉企联合执法事项清单(第二批)

樟树市人民政府 | 2023-07-06
3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的行政检查发起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的行政检查,联合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2.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3.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4.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5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联合抽查发起部门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1.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管,6对药品零售药店的联合检查发起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监管,联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的行政检查,联合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对应的作业证樟树市重点监管事项“综合查一次”涉企联合执法事项清单(第二批)序号事项名称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部门任务分工1对燃气经营的联合检查发起部门市城管局1.对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或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的行政检查,3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的行政检查发起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的行政检查,联合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2.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3.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4.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5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联合抽查发起部门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1.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管,6对药品零售药店的联合检查发起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监管,联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的行政检查,联合部门市人社局在建工程项目劳务用工专项执法检查,联合部门市人社局在建工程项目劳务用工专项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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