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为引导创新型领军企业、重大创新平台等组织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江苏省科技厅于近日下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创新联合体作为新型的创新组织,鼓励有明确目标任务、资源优势明显、合作基础良好、组织架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的相关创新主体积极参与,1.重点支持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近三年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及相关参与单位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申请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2.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创新能力突出,行业地位突出、集聚资源突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或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等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重大创新平台,3.牵头单位为行业龙头企业的,二、相关要求1.符合条件的牵头单位要联合参与单位进一步聚集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在此基础上填写《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申请书》,2.各地区科技部门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深入考察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合作基础、研发能力、资源配置和成果分配等机制,就联合体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提出推荐意见,切实推荐一批“优势突出、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创新联合体,三、联系方式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江阴市科技局周京利86861539宜兴市科技局陈兰87986287梁溪区科技局朱智勇83158925锡山区科技局吴凯峰88216070惠山区科技局张征宇83597000-87411滨湖区科技局冯棐81178557新吴区科技局钱庆庆81890892经开区经发局陆佩琳80580069无锡市科技局自勇81821892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2.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申请汇总表无锡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