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宁波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修改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传真:0574-892922012.电子邮箱:gongjing29@qq.com3.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科技局4.意见反馈时间:7月7日-7月14日5.联系人:龚靓电话:0574-89292201附件:《宁波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宁波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宁波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