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源规划局:你局《关于2023P0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3〕34号)、《关于2023T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3〕3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湖里区06-11五通高林片区金宝路与马莲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2023P07)、同安区12-14西柯北片区智谷西路与吕厝北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编号:2023TP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二、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及竞价事项、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三、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接文后,请按规定程序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厦门市人民政府2023年6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