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牧〔2022〕5号)(附件1)转发你们,并就我省2022年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申报条件符合示范场条件的规模养殖场,5.肉牛:年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头以上的养殖场,二、指标分配每个地级以上市申报示范场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对2019年度公布、2022年底到期并有意愿继续创建的示范场(附件3),三、申报程序1.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附件2--附表1),2.各地级以上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初审,于4月22日前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装订成册(一式3份)连同电子版材料,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电子版请发至电子邮箱:gdcdmy@126.com附件: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2.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年)3.广东省2019年创建的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4.申报材料汇编要求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3月11日(联系人:刘建营,联系电话:020-37288127、13760845058)相关附件:附件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附件2-4.docx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