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惠府办函〔2022〕26号市科技局:惠市科字〔2022〕17号文收悉,附件: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联席会议制度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10日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发展工作的总体部署,市政府同意建立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高企培育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市高企培育工作,协调解决推进高企培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高企培育工作重点事项,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协助分管科技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深入研究高企培育工作的有关问题,共同推进高企培育工作,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推进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