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决定对获得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支持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2022年获得省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3、项目建设单位申报项目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建设单位申报项目承诺书,(二)项目验收内容1、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起止年月、建设内容完成情况、项目总投资完成情况、生产线和设备购置安装及运行情况、土建工程完成情况、生产组织实施情况等,3、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三)项目验收标准1、项目竣工后建设内容完成,四、需提供资料1、县市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和附件3,2、项目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完成情况,3、申报项目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单位签订的《项目建设承诺书》,6、《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表》(附件1)和验收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7、《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项目验收意见表》(附件2)8、其他相关资料,(3)未完成《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建设承诺书》、项目调整报告批文中所提出的项目建设内容和产能目标,七、联系咨询方式市工信局:电话:32086681市财政局:电话:33577995附件:1、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表2、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项目验收意见表3、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情况统计表附件:咸工信发〔2023〕97号(财政两家)附件.doc(附件1、2、3)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咸阳市财政局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