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分配计划,下达轮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360万元,为规范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经局)在全面摸底采选,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由轮台县智耕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轮台县领农之星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轮台县群创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轮台县农惠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轮台县科瑞农业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等5家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具备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能力,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和示范带动效应,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符合该项目申报要求,拟确定该5家合作社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12日、共7天来信地址:轮台县博斯旦南路5号院轮台县农业农村局201办公室联系电话:0996-4690021轮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