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23年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标准2.2023年如东县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建前备案表3.各镇(区、街道)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建前备案汇总表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如东县财政局2023年6月29日附件12023年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标准一、支持园区建设持续支持国家级农业现代园区申报,二、支持特色农业建设(一)种植业项目在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省级农业园区、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和主导产业优势区及围绕国家农业产业园创建涉创镇(区、街道)建设,智能温室(含高架移动床、电动开窗、外遮阳、内遮阳(或内保温)、加降温、水肥一体自动喷滴灌和物联网应用等系统)生产高效种植项目,服务面积不少于整个温室面积的90%,2.玻璃温室建设标准:新建设施规模面积≥20000㎡单体钢架大棚跨度不少于8米、长度不小于50米,智能温室(含高架移动床、电动开窗、外遮阳、内遮阳(或内保温)、加降温、水肥一体自动喷滴灌和物联网应用等系统)生产高效种植项目,(三)支持“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示范村(镇)奖励凭农业农村部通报文件,经县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产业科和园艺技术推广站核定,三、支持主导产业发展(一)支持新品种研发和种苗基地建设当年引进并落户的蔬菜和绿色稻米研发企业在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及优势产业主导区建立种苗基地,(二)支持示范种植(养殖)基地建设1.“味稻小镇”优质食味稻米种植基地建设:(1)项目镇(区、街道)建基地1500亩以上,2.西兰花示范种植基地建设:(1)通过市级以上认证的绿色蔬菜生产基地或省级蔬菜作物标准园验收,(二)培育与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产品品牌及区域公共品牌创建1.农产品生产主体的产品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新认证或续展的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四)农产品推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及相关农业企业根据相关部门通知派员携产品参加市外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等推介活动,3.现代化养蚕规模化饲料基地建设:由实施主体按项目化管理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蚕桑指导站批复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