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报送的村名予以了批复,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村(居)名称管理使用,村名更换为目前正在使用的名称、居委会名称更换为“××社区居委会”,公示时间:2023年7月5日—7月13日反馈时间:2023年7月13日前联系人:高桃联系电话:0854--6227199具体更名情况涟江街道:县人民政府批复(惠政复〔2002〕23号)为“大兴村”“扬帆村”“惠民村”,需更名为现实际使用的“大新村”“杨番村”“惠明村”,好花红镇:县人民政府批复(惠政复〔2001〕47号)为“满意村”,断杉镇:县人民政府批复(惠政号〔2022〕20号)为“纳里村”,需更名为现实际使用的“纳理村”,羡塘镇:县人民政府批复(惠政复〔2001〕43号)为“绸绢村”“百硐村”“遥山村”“乌木村”“阴桥村”,需更名为现实际使用的“龙虎村”“白硐村”“瑶山村”“桃源村”“英桥村”,芦山镇:县人民政府批复(惠政复〔2001〕31号)为“播绕村”“拉然村”“鱼湾村”,需更名为现实际使用的“摊绕村”“格我村”“渔湾村”,王佑镇:县人民政府批复(惠政复〔2001〕32号)为“三合村”“团结村”,需更名为现实际使用的“红星村”“平贡村”,摆金镇:县人民政府批复(惠政复〔2001〕38号)为“葡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