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保协发字〔2023〕17号,一、评定的数量及条件2023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评定规模将控制在200家以内,对于已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再申报本次“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二、申报方式(一)系统填报: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网址:gd-declare.gdippa.com)按要求进行填报和材料提交,填报注意事项及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申报通知,(二)邮寄:申报企业完成系统填报后,并按上述佐证材料清单编号和命名)存储在U盘邮寄至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请在U盘上粘贴带有单位名称的标签,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67号中科院创新大楼A座801室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三、时限要求企业系统申报及资料邮寄(以交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17:00,四、其他要求请各区局重点发动辖区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参与申报,其中重点发动佛山市知识产权“培优工程”入库企业的单位,同时各区局请结合申报通知中的评定条件、评分标准等内容,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2.发动申报企业汇总表佛山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