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工信推进〔2023〕36号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要求,拟在全市范围征集一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提供服务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全市有意愿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产品与服务的专业机构,(二)专业服务商面向细分行业制造业“研产供销”环节提供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二、征集条件申报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的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申报主体应在福州市内注册,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业企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行业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二)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三)对已纳入福建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集成服务商企业优先予以考虑,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其服务能力进行专业评估,(二)服务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四、征集流程请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与申报,填报《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联系人:林官锦电话:18605910272附件: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申报表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