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雅科技发〔2022〕17号),以企业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经税务部门后续管理调整数据的,三、申报材料申报研发投入后补助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2022年度雅安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附件1),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通过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雅安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在项目申报向导栏填报,(三)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推荐单位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网上审核、汇总,将系统汇总形成的《雅安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打印加盖地方科技、财政、统计、税务部门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五、申报时限(一)2022年度雅安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企业的线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4日—2023年8月25日18:00,(二)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网上提交至推荐单位的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二)推荐单位要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的,将申报汇总表和有关纸质材料汇总报送市科技局,(三)市级财政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雅财教〔2018〕36号)相关规定执行,联系电话:0835-2821628附件:1.2023年度雅安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2.2023年度雅安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汇总表雅安市科学技术局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