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受援旗区上报的具体选派对象计划和培训人员计划进行汇总、审核,(三)对三方协议书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合同书进行备案,(四)指导受援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对选派对象的工作绩效和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第五条受援旗区科技管理部门是“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主管部门和专项经费管理单位,(三)负责与受援单位签订“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合同书,主要职责是:(一)向当地受援旗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拟选派对象和培训人员名单,(二)向受援旗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供选派对象开展工作情况的证明,配合受援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对选派对象进行工作绩效和服务情况考核,受援单位向当地旗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拟选派对象和培养人员,受援旗区科技管理部门指导选派单位、受援单位与选派对象签订三方协议书,第十二条受援旗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自治区当年培训工作要求,第四章专项经费拨付及开支范围第十三条选派工作经费是指选派对象为受援单位提供科技服务、开展农村牧区科技创新创业过程中与服务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受援单位或选派对象向旗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供专项经费报销的相关凭据,选派对象向受援旗区科技管理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由受援旗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对其工作绩效和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