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财政奖补事项(一)新认定为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财政奖补,对2022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且符合《济南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中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给予最高1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其在孵或入驻企业2022年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二、申报材料(一)新认定为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财政奖补,申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财政奖补,其运营管理主体须提交以下材料:1.项目资金申请承诺书2.济南市“科创济南”建设扶持资金申请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财政奖补)3.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文件4.孵化器运营管理主体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经具备有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孵化器运营管理机构近两年(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二)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高企财政奖补,按照通知要求,(二)申报单位应符合《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的有关规定,单位生产经营、纳税和信用状况良好,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三)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PDF版及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含PDF版)、书面推荐函各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