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类型和要求按照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重点示范项目、科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三个类型予以支持,根据《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特点,对已获得2023年度四川省科技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科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即本指南另外两类项目)支持的企业和平台,在线填报《2023年度四川省科技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龙头企业项目申报书》,在线填报《2023年度四川省科技服务业企业后补助申领表》,在线填报《2023年度四川省科技服务业企业后补助申领表》,(1)孵化器:对通过认定备案且尚未获得过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国家级孵化器每个支持不超过50万元、省级孵化器每个支持不超过30万元,(2)大学科技园:对通过认定备案且尚未获得过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每个支持不超过50万元、省级大学科技园不超过30万元,对2021年度评价优秀的省级大学科技园每个支持不超过30万元,按照指南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在线填报《2023年度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平台资金申领表》,推荐单位在申报单位注册系统身份时确定:民营企业推荐单位为所在市(州)科技主管部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管理员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三)推荐单位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报送至科技厅,重点示范项目、科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