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印章刻制单位:按照宁德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公安局、行管委《关于印发宁德市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1号)要求,现公开征集承接宁德市市本级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业务的印章刻制单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有关事项如下:一、主要任务为宁德市市本级新开办企业(含新开办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提供印章刻制服务,二、印章刻制单位征集条件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2.持有宁德市公安部门有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4.接受纳入公安部门印章备案系统管理,5.接受自接到印章刻制信息后2个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及送达,7.接受刻章费用一月结算一次,关联关系包括:(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遵守印章刻制相关法律法规,10.印章刻制服务期为协议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7月30日止,三、申报材料1.宁德市市本级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业务申请表及承诺书(正反面打印,3.有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比对),四、征集时间征集时间:印章企业在2023年7月1日至7月7日18:00之间提交申请,附件:1.宁德市市级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业务申请表2.刻制业务申报承诺函宁德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