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二、保障方式方式一: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式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方式三:公租房(国有直管公房)承租户租金核减三、申报条件(一)本地城镇家庭应满足以下条件:本地城镇常住户口1年以上,七、保障标准(一)租赁补贴标准1.低保和建档立卡户住房困难家庭,(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1.面积标准: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予以保障,(二)退出机制1.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每年均需向住保中心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民政部门、镇(街)共同对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审核,2.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且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经审核住房条件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但已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收入条件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3.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填写《澧县住房租赁补贴已实施保障对象家庭信息年审调查汇总表》,(2)公共租赁住房年审由申请人主动申请,统一填写《澧县公共租赁住房已实施保障对象家庭信息年审调查汇总表》,镇(街)职责:1.负责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以及新增户和年审户的初审工作,2.负责保障资格审核结果在镇(街)或社区内的公示工作,3.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已保对象的年审终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