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韶关市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二、申报条件(一)标准制修订项目完成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原则上由批准发布文件或标准文本中起草单位排序靠前的单位申报,参与国际标准起草的单位为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标准文本“前言”中的起草单位为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地方技术规范)的单位,三、奖励范围及额度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在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序为第1-3位的每项奖励10万元、排序为第4-10位的每项奖励7.5万元、排序为第11位以后的每项奖励5万元,在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序为第1-3位的每项奖励8万元、排序为第4-10位的每项奖励6万元、排序为第11位以后的每项奖励4万元,四、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一)基本材料1.《韶关市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申请表》(附件3),(二)根据申报项目还应提交的其他材料1.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地方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申报:提交法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或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2.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申报:已正式发布实施的标准文本、组织制定团体标准的相关材料,五、申报受理申报材料由各辖市场监管局受理,联系电话:8128291)附件:1.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韶府〔2022〕20号)2.《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指引的有关要求》韶科〔2020〕20号3.韶关市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申请表4.2023年度韶关市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推荐汇总表5.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标准化工作联系方式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