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丹代表: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新修建罗便村美湘路美湘桥、耙山路耙山桥的建议》(第128号),市人大常委会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三农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2023年6月13日,经过我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了解情况以及到现场查看后,该建议里所说的罗便村美湘路美湘桥、耙山路耙山桥不属于我局的管辖范围,建议当地村委会写修建从罗便村到茶山村的路段,纳入村村相通的项目,属于市交通局管辖范围,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儋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29日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