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吸纳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补贴(一)镇就业困难人员的界定镇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北蔡镇户籍,注:以上3至7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二)镇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和认定符合市或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镇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和认定按以下程序操作:1、申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劳动手册》、用工单位录用证明等材料到北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提出申请,(三)补贴要求1、申请镇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的用工单位需向受理中心提出申请并经镇分管镇长审批同意后纳入补贴范围,2、申请镇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的用工单位必须与镇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对申请时用人单位办理招工录用手续已超过6个月的对象不再作为镇就业困难人员给予认定,(四)补贴标准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后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1、社保补贴给予用工单位每人每月400元的社保补贴(镇就业援助基地除外),由受理中心向补贴对象发放《北蔡镇就业困难补贴发放通知单》,交通补贴、低保人员上岗补贴、“就业难点”人员上岗补贴在经审批同意后的次月起享受,二、职业技能培训与青年职业见习补贴(一)职业技能培训1、补贴对象参加由受理中心组织或由受理中心委托相关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本镇户籍就业年龄段人员,申请人需在收到市、区级培训补贴后的6个月内至本中心提出补贴申请,创业者为35周岁及以下就业年龄段人员,给予创业组织一次性开办费补贴6000元,(四)补贴程序凡符合补贴范围及要求的创业组织、意向创业者、创业学员可向受理中心提出补贴申请,3、创业贷款补贴创业组织或创业者在还清创业贷款后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二)补贴标准在灵活就业缴费期间给予700元/人/月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