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新区经发局、市场监管局:根据《关于推进“赣出精品”工程的实施意见》(赣工强省小组办字〔2021〕31号),决定开展第三届“赣出精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技术先进、质量优良、效益突出、品牌知名、特色鲜明的各类工业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先进,4.企业生产应符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法规要求,(二)申报产品1.符合国家和江西省产业政策及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掌握核心技术并达到国内先进以上的水平,3.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安全,主要性能指标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三、申报程序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初审推荐工作,(一)组织并指导属地企业填报《“赣出精品”申报书》(附件1),(二)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要求进行初审,形成《“赣出精品”推荐产品汇总表》(附件2),推荐文与所有获推荐产品的《“赣出精品”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