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符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思政规〔2021〕2号)规定的奖励条件的本区企业,二、申报材料(一)基本材料1.思明区建筑企业奖励申报表(原件),4.思明区建筑企业奖励申报承诺书(原件),(二)申请以下奖励需相应提供的材料1.申请招商奖励的:(1)申请产值贡献奖励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申请年度统计报表(原件),提供经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土地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付款凭证(复印件)、办公用房自用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付款凭证(复印件)、办公用房自用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租房合同、购房合同或土地房屋权属证明装修合同(复印件),提供表彰文件、项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申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申请人员申请享受政策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以及申请企业出具的申请人员在职情况说明(原件),提供项目施工许可证、业主营业执照、施工合同、该项目缴纳增值税证明(复印件),三、申报程序(一)企业如实填写《思明区建筑企业奖励申报表》《思明区建筑企业奖励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持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向纳税属地街道进行申请,(二)纳税属地街道收到企业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后,附件:1.思明区建筑企业奖励申报表2.思明区建筑企业奖励申报承诺书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思政规〔2021〕2号)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2022年3月14日(联系人:姜工联系电话:2039918)(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手机浏览附件:附件1:思明区建筑企业奖励申报表附件2:思明区建筑企业奖励申报承诺书附件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思政规〔2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