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申领3月底截止受理发布日期:2022-03-1516:09信息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失业补助金的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3月31日,凡是在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且至目前未重新就业的人员,请务必在2022年3月31日前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及补助标准1.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至目前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2.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且至目前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3.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且至目前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领取期限最长6个月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申领途径网站申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APP申领:浙里办APP窗口申领: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多个地区参保的失业人员请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即通过网站或者APP方式进行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