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于2022年3月2日在http://www.wuch.gov.cn/art/2022/3/2/art_1229182304_3956785.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12天(8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止3月1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0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40749548@qq.com,联系人:范映春联系电话:0579-82225069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