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近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有关专家,对2021年完成的省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材料按照考核评估评分表逐项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1日,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21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17室,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86375056,附件.docx江苏省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