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保险公司、企业: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印发《顺德区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顺经发〔2022〕16号)的文件要求,现就企业申报顺德区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资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在我区登记注册、具有自营进出口资格,二、支持范围及标准对自主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除“普惠平台类”外的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出口特定合同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主动公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申报顺德区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资金(2023年度第一期)的通知信用保险,三、申报要求(一)2023年度第一期资助的投保时间为2023年1月至6月,补助资金仅对申报企业符合条件的保险标的所缴纳的保险费按上述标准给予资助,四、相关申请材料(一式一份)(一)顺德区成长型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申请表(扶持通在线打印,(三)保险费通知书(加盖企业公章),(四)保险费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八)顺德区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资金汇总表(此表由保险公司汇总,加盖保险公司公章),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须于2023年7月8日前在扶持通平台(网址:http://fsfczj.foshan.gov.cn)在线申报项目,连同保单明细表、保险费通知书、保险费发票复印件以及企业缴费水单复印件等材料,保险公司填好“顺德区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资金汇总表”后,(三)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对企业或保险公司汇总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定,附件:1.顺德区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资金申请表2.2023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3.顺德区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资金汇总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2023年6月20日(联系人:邝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