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消费函〔2023〕308号各市商务局: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建函〔2023〕170号)要求,组织开展我省2023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诚信宣传各市商务局要围绕“铸诚信提信心促消费”活动主题,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宣传信用建设在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方面的积极作用,宣传“诚信兴商”典型案例,精心组织相关活动各市商务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现场发放信用建设相关宣传资料,组织开展诚信案例暨信用应用场景案例征集活动,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举办药品流通行业“诚信兴业,诚信卫民”主题活动,发布药品流通行业自律公约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各市相关部门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时,宣传月结束后,各市商务局要及时将“诚信兴商宣传月”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联系人:冯帅曹欣电话:0351—4192002邮箱:sczxc2020@163.com附件: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山西省商务厅2023年6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请点击下载:晋商消费函308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