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知局规〔2023〕2号各有关单位:经评估,2021年6月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和市商务委等印发的《上海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意见(试行)》(沪知局规〔2021〕1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7月14日,特此通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版权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2023年6月13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版权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本意见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14日】关于延长《上海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意见(试行)》有效期的通知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