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一定物理空间、管理机构、配套设施和科技服务能力的科技产业园,二、申报条件(一)科技产业园1.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科技企业孵化器1.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申报资料(一)科技产业园1.《深圳市宝安区科技桃花源认定申请书》(附件1),2.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运营管理机构为社会组织的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3.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园区自有物业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9.辖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深圳市宝安区科技桃花源认定推荐表》,(二)科技企业孵化器1.《深圳市宝安区科技桃花源备案申请书》(附件2),2.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运营管理机构为社会组织的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5.园区自有物业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填写《深圳市宝安区科技桃花源认定申请书》,并出具《深圳市宝安区科技桃花源认定推荐表》,(二)经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需填写《深圳市宝安区科技桃花源备案申请书》,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6月28日附件:1.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科技桃花源认定申请书.doc2.附件2.深圳市宝安区科技桃花源备案申请书.doc3.附件3:宝安区科技桃花源运营管理方案提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