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事项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出补助、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入补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扶持二、补助对象、条件及标准(一)补助对象流转合同在《实施办法》有效期内(从2021年3月29日起计算)签订且生效,且满足以下条件的流转农户(转出方)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入方,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二)补助条件1.流转农户(转出方)补助条件:(1)将土地经营权连片流转给同一农村集体,(2)若干承包户(转出方)连片流转土地面积在50亩以上,2.农村集体(转入方)补助条件:(1)同一农村集体连片转入土地经营权,3.农村集体(转入方)扶持条件:(1)农村集体通过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符合补助条件的流转农户(转出方)、农村集体(转入方),农村集体因土地经营权流转获得的补助及扶持资金纳入本农村集体补助收入管理,(三)补助标准土地承包户(转出方)将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耕地(含鱼塘、园地)、林地流转给农村集体(转入方)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助:1.对流转农户(转出方)分别按耕地(含鱼塘、园地)每年每亩300元、林地每年每亩100元给予补助,2.对农村集体(转入方)分别按耕地(含鱼塘、园地)每年每亩700元、林地每年每亩100元给予补助,3.对农村集体(转入方)按每亩100元给予一次性流转奖励,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户、农村集体按照《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出补助办事指南》、《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入补助办事指南》、《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扶持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要求,四、受理地址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五、联系方式1.区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2.区农业农村局:821116852、13538914251(农村经营管理科)本通知未尽事宜以政策兑现系统公布的办事指南为准,附件1: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出补助办事指南.doc附件2: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入补助办事指南.docx附件3: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扶持办事指南.docx附件4: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中连片流转补贴申请表.docx附件5: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出补助明细表.docx附件6: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附件7: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办法细则》的通知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27日(联系人:黄萍、李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