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动绿色建材产品在我市建设工程的应用,助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采集和发布范围通过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建材产品(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二、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采集和发布条件(一)产品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采集和发布管理程序(一)信息登记1.由产品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并登记如下材料信息:(1)绿色建材产品信息发布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途径:申请企业登录广州市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管理中心企业信息管理平台(http://113.108.174.171:81/account/login),点击“绿色建材信息采集和发布申请”办理,(二)信息发布由市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信息发布清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官网上予以发布,将从绿色建材采信目录中清除:1.认证机构违规认证的相应采信产品,2.企业弄虚作假获得绿色建材认证证书的采信产品,3.在工程项目应用中造成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存在隐患的采信产品以及与认证产品信息不相符,工程使用的绿色建材产品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三)绿色建材产品的信息采集和发布是为本市建设工程使用绿色建材提供信息便利,附件:《绿色建材产品信息发布申请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6月22日(联系人:曾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