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经济发展局:根据省科技厅要求,将开展2023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3〕892号,详见附件3)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及时间安排(一)2019年、2020年认定通过和2020年动态评估结果为“整改”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于7月7日17:00前填写并上传评估材料,包括:《工程中心年度报告》、有工程中心主任签字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函》扫描件、《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总结》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二)未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见附件2),请于6月30日前通过“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提交上一年度报告,二、评估流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登录“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http://www.gdetrc.net)”进行账号注册,获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账号,已注册账号的依托单位无需再注册,三、联系方式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肖乐章、许上云,省科技厅产学研结合处:田文颖,附件:1.2019年、2020年认定通过和2020年动态评估结果为“整改”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ls2.未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要提交上一年度报告).xls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pdf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