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根据《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拉萨市科技型企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备案工作,2.申报企业必须是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3.申报企业需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2%以上,4.申报企业的专利产品、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服务收入之和占全企业销售总额的50%以上,5.申报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二、组织申报各县(区)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收集,由各县(区)、园区进行初审,三、申报材料按照《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申报表》内容,将《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财税和工商部门意见按顺序装订成册,可直接填写《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申报表》,联系人:江久曲珍联系电话:0891-6320663通讯地址:城关区纳如路1号附件:2023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附件1、2、3拉萨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