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河北省商务行政处罚实施,推动商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厅对《河北省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2019年版)》进行全面修订,起草形成《河北省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征求意见稿)》及细化标准,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1、电子邮件:swtfaguichu@163.com,2、传真:0311-87909710,3、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334号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收),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河北省商务厅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