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全民综合素质,根据市“技能长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推进“技能长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技能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有培训意愿、参加培训后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各类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毕业年度的高校和中职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就业重点群体以及零工市场求职人员),二、培训工种拟开设育婴员、保育员、家政服务员、美容师、美发师、养老护理员、园艺工、农艺工、挖掘机、焊工、电工等培训工种,三、报名事项1、即日起至2023年10月底,每项培训工种报满限定额员即可开班,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其中属于脱贫人口的提供脱贫人员证明,2、培训学员免费参加本次培训,3、报名地点: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4、培训时间、地点及课程安排根据报名统计情况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