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储备实施计划报分管县领导研究确定,第六条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单位、建设模式等事项审定,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等事项进行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含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以及项目的勘察、设计、节能、招标等和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审核审查意见,投资规模3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以及项目重大变更应由项目审批部门或者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专家进行咨询评估,第十五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施工协议,政府投资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审批职责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督促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单位执行投资计划和推进项目建设,(二)县财政局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相关建设手续的审批及项目实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