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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 | 2023-06-21
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申报推荐工作,(三)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25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800万元,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5人(软件类企业30人),科研设备原值总额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万元以上),二、申报程序(一)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官网(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申报,申报企业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通过右上角“法人登录”进入系统,可进入“科技企业成长在线”修改:点击“平台建设”,如申报企业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三)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情况可截至2023年5月底,三、申报时间企业须于2023年7月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在线填报,附件: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浙江省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43号).pdf义乌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20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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